茶陵三中加铺沥青路面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茶陵县第三中学的茶陵三中加铺沥青路面工程(委托代理编号: ZZQWH-2021-015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三中加铺沥青路面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ZZQWH-2021-015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元) |
1 | 茶陵三中加铺沥青路面工程 | 1项 | 394794.24 | 394794.24 | 80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⑵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蹉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 15 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7月20日 15 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楼(原市管中心城西所)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第三中学校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茶陵县第三中学
地 址:茶陵县利民办事处金铺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7****0973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联系电话:****